環境相關領域-環保化學、化學品與產品法規
環保面面觀-從化學品法規發展至消費性產品
在全球主要市場中,政府單位向來採用監管體系,管理化學物質可能造成的風險,並控制化學品製造、進口、運輸、貯存、使用與銷售情形;目前則更逐步著重在消費性產品的控管。美國愈來愈多的州政府,乃至於歐洲、亞洲與美洲各國政府,也紛紛制訂環保化學與產品管理相關法規,以規範產品設計、特定化學品的禁止或限制使用、發展環保標示與認證計劃方案,並管理最終消費與商用產品。此外,加州、康乃狄克州、麻薩諸塞州、密西根州、明尼蘇達州、紐澤西州、紐約州、奧勒岡州與華盛頓州等各州,紛紛設立「國際化學情報交換中心」(International Chemicals Clearinghouse, IC2),在管制化學品相關領域領先其他各州。
具體而言,美國《毒性物質管理法案》(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過去僅含單一聯邦計劃方案,並授權「美國環境保護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要求廠商針對化學物質與/或混合物配製品,提供報告、保存記錄及測試必要條件,且加以限制。如今則從單一的聯邦計劃徹底改變為全美五十州的「綠色化學」運動,對於全美各州消費性產品的製造商、進口商、經銷商與零售商造成深遠影響。目前,全美各州已分別制定四百多項毒物法案(倡議法案則達數百項),目的在規範各種不同的消費商品。因此,對於全美販售消費性商品的公司而言,在美國各州推動業務時,其必須注意的是,相較於遵循單一聯邦法規來擬定全美產品規劃、使用化學品及制定研發方向決策,其更應針對其從事商業活動所在的州,根據各州不同的化學品監管限制提出不同的規劃。縱觀全美各州化學品監管計劃方案內容,當中最積極活躍者,當屬加州的《綠色化學行動》(California’s Green Chemistry Initiative),現則稱為《加強消費性產品安全法規》(Safer Consumer Product Regulations)。該環保計劃方案無疑地將會影響全美其他各州相關立法發展;而奧斯頓的團隊對於該計劃方案,早已具備深入的專業知識與經驗。
資歷
奧斯頓的環保化學、化學品與產品法規團隊工作資歷傲視群倫,能在現今全球日趨複雜的商業活動裡,成功的為客戶導出正確的遵循方向。有鑑於各國、美國聯邦與各州對於控管化學品、產品與供應鏈管理等相關法規日益多變繁雜,本所提供給客戶的專業諮詢內容涵蓋因下列各項法案所產生的安全、法規遵循與產品責任等問題:
- 《加州65號提案》(Proposition 65)
- 美國《毒性物質管理法案》(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TSCA)
- 《歐盟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EU Reach)
-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法規(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Regulations, FTC Regulations)
- 《加拿大消費性商品法案》(Canada Consumer Products Act)
-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法規(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 農藥登記(Pesticide Registration)
- 《包裝與標示法案》(Packaging and Labeling Laws)
- 《衝突礦物法案》(Conflicts Minerals Laws)
- 電子垃圾(ewaste)
- 《電氣、電子設備中針對特定有害物質的使用限制》(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RoHS)與《廢電子電機設備指南》(Directive on the Waste Electronics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WEEE)
- 產品管理與《回收法案》(Product Stewardship and Take-back Laws)
- 美國《雷斯法案》(Lacey Act)
- 美國《危險廢棄物條例》(Hazardous Waste Regulations)
- 美國《易燃紡織品法案》(Flammable Fabrics Act)
- 美國《消費品安全改善法案》(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F963玩具安全的標準消費品安全規格》(ASTM F963 Toy Safety Specification)
- 美國《維吉尼亞泳池及Spa安全法案》(Virginia Graeme Baker Pool and Spa Safety Act)
- 美國《聯邦危險物品法案》(Federal Hazardous Substances Act)
- 《華盛頓州兒童產品安全法案》(Washington Child Safe Products Act)
此外,本所更與全美監管單位及非政府組織(NGO)密切合作,以提供客戶關鍵性服務,確保客戶的產品販售完全符合當地法規;同時提早告知客戶最新的化學品控管法規趨勢,以利客戶及早進行明智的產品規劃,並擬訂合適的產品保證策略方案。
積極研究化學品與產品相關法規
奧斯頓協助客戶對上述環保法案的發展,採取積極主動策略,而非消極被動反應,並提供產品永續發展的法律服務。在相關環保法規有任何修正時,本所立即協助企業客戶妥善掌握契機,採取適當行動,確保在產品生命週期的健康環保影響層面上,執行最佳管理。除了具備「傳統」環保、健康及與安全相關的監管服務等專業知識外,在產品責任、集體訴訟與有毒物質侵權訴訟等方面,具備雄厚實力、人才濟濟的奧斯頓更是業界第一把交椅。奧斯頓不僅能提供客戶精闢的法律諮詢,更能代表客戶處理涉及產品的設計、銷售、使用與處置等事務之國內外環境議題
藉由與全球各地夥伴密切合作,本所對於歐洲、亞洲與其他地區的化學品與產品控管相關法規的演變也保持密切注意。奧斯頓的法律顧問具備專業知識,能協助客戶迅速有效的掌握全美各州、聯邦與全球百變繁複的化學品管理法規。無疑地,加州具備全美最積極的環保化學計劃方案,適用於在當地銷售的各式各樣「消費商品」。而加州的環保法規,更為未來相關議題發展埋下倡議及立法重大伏筆--包括指出何種產品與化學品組合會首當其衝,受到法規管制。由於奧斯頓與政府機構維持良好關係,並具備豐富經驗,因此能有效為客戶強力發聲,為環保倡議及立法具體落實。
遵守加州環保化學品全面監管計劃
加州《綠色化學行動》介紹
多數觀察家認為,加州的環保化學計劃,會成為全美各州環保條例表率;且任何企業,無論其來自何方,只要是消費商品製造商並在加州販售其產品,都將受到加州環保化學計劃的規範。「環保化學」理念是加州的新興創意,使加州能將其環保標準推廣到全球製造業。同時,加州會持續關注在當地販售的消費商品,並規範產品設計與製造流程,以全面減少使用在當地被視為潛在的有毒與有害物質。
加州環保化學計劃對企業經營造成的影響
歷經四年的發展,「加州毒物管制局」(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DTSC)發表了一系列法規,並預計於2013年春天生效。
針對進入加州的消費商品,無論產品製造商、私人標籤製造商、與進口商執行業務的地點為何,「加州毒物管制局」(DTSC)皆須審查上述企業是否確實遵守環保法規。此外,在實施法條階段,由於加州環保法令正從制定監管發展過程,發展到法規遵守階段,相關法令也因而授予「加州毒物管制局」(DTSC)極大空間,使其可自行酌情裁定,究竟何種物質會導致可預期的危險。而奧斯頓也全程參與了加州環保監管法規的發展,使本所的專業團隊具備獨特優勢,縱使環保法規快速發展,都能適時提供客戶協助。
奧斯頓所規劃的「遵守加州環保化學法規計劃」
奧斯頓不僅可協助客戶通盤了解加州環保化學法律與規定,以及上述規定對其公司業務所造成的影響,本所更能在下列領域確保客戶能持續遵守相關法規:
- 管理供應鏈情報資訊
- 確保供應鏈公開透明
- 制定內部法規遵循機制與通報系統
- 管理化學與毒性數據資料
- 分析測試問題
- 準備報告與替代分析方案(Alternative Analysis, AA)
- 保護商業秘密與企業機密(Confidential Business Information, CBI)
- 提倡立法與制定法規,策略的溝通與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