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相关领域-环保化学、化学品与产品法规
环保面面观-从化学品法规发展至消费者产品
在全球主要市场中,政府单位向来采取监管体制,管理化学物质可能造成的风险,并控制化学品制造、进口、运输、贮存、使用与销售情形;目前更是逐步着重在消费者产品的控管。美国有愈来愈多的州政府,乃至于欧洲、亚洲与美洲各国政府,也纷纷制订环保化学与产品管理相关法规,以规范产品设计、特定化学品的禁止或限制使用、发展环保标示与认证计划方案,并管理最终消费者与商用产品。此外,加州、康乃狄克州、麻萨诸塞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州、纽泽西州、纽约州、奥勒冈州与华盛顿州等各州,纷纷设立”国际化学情报交换中心”(International Chemicals Clearinghouse, IC2),在管制化学品相关领域领先其他州。
具体而言,美国《毒性物质管理法案》(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过去仅仅只有单一联邦计划方案,并授权”美国环境保护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要求厂商针对化学物质与/或混合物配制品,提供报告、保存记录及测试必要条件,且加以限制。如今则从单一的联邦计划彻底改变为全美五十州的”绿色化学”运动,对于全美各州消费者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经销商与零售商造成远大影响。目前,全美各州已分别制定四百多项毒物法案(倡议法案则达数百项),目的在规范各种不同的消费商品。因此,对于全美贩卖消费者商品的公司而言,在美国各州推动业务时,其必须注意的是,相较于遵循单一联邦法规来拟定全美产品规划、使用化学品及制定研发方向决策,更应该针对其从事商业活动所在的州,根据各州不同的化学品监管限制提出不同的规划。纵观全美各州化学品监管计划方案内容,当中最积极活跃者,当属加州的《绿色化学行动》(California’s Green Chemistry Initiative),现则称为《加强消费者产品安全法规》(Safer Consumer Product Regulations)。该环保计划方案无疑地将会影响全美其他各州相关立法发展;而奥斯顿的团队对于该计划方案,早已具备深入的专业知识与经验。
经历
奥斯顿的环保化学、化学品与产品法规团队的工作经历傲视群伦,能在现今全球日渐复杂的商业活动里,成功的为客户导出正确的遵循方向。有鉴于各国、美国联邦与各州对于控管化学品、产品与供应链管理等相关法规日益多变繁杂,本所提供给客户的专业咨询内容涵盖因下列各项法案所产生的安全、法规遵循与产品责任等问题:
- 《加州65号提案》(Proposition 65)
- 美国《毒性物质管理法案》(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TSCA)
-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EU Reach)
-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规(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Regulations, FTC Regulations)
- 《加拿大消费者商品法案》(Canada Consumer Products Act)
-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法规(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 农药登记(Pesticide Registration)
- 《包装与标示法案》(Packaging and Labeling Laws)
- 《冲突矿物法案》(Conflicts Minerals Laws)
- 电子垃圾(ewaste)
- 《电气、电子设备中针对特定有害物质的使用限制》(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RoHS)与《废电子电机设备指南》(Directive on the Waste Electronics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WEEE)
- 产品管理与《回收法案》(Product Stewardship and Take-back Laws)
- 美国《雷斯法案》(Lacey Act)
- 美国《危险废弃物条例》(Hazardous Waste Regulations)
- 美国《易燃纺织品法案》(Flammable Fabrics Act)
-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善法案》(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 《美国材料试验协会F963玩具安全的标准消费品安全规格》(ASTM F963 Toy Safety Specification)
- 美国《维吉尼亚泳池及Spa安全法案》(Virginia Graeme Baker Pool and Spa Safety Act)
- 美国《联邦危险物品法案》(Federal Hazardous Substances Act)
- 《华盛顿州儿童产品安全法案》(Washington Child Safe Products Act)
此外,本所更与全美监管单位及非政府组织(NGO)密切合作,以提供客户关键性服务,确保客户的产品贩卖完全符合当地法规;同时提早告知客户最新的化学品控管法规趋势,以利客户及早进行明智的产品规划,并拟订合适的产品保证策略方案。
积极研究化学品与产品相关法规
奥斯顿协助客户对上述环保法案的发展,采取积极的主动策略,而非消极的被动反应,并提供产品持续发展的法律服务。在相关环保法规有任何修正时,本所立即协助企业客户妥善掌握契机,采取适当行动,确保在产品生命周期的健康环保影响层面上,执行最佳管理。除了具备”传统”环保、健康及与安全相关的监管服务等专业知识外,在产品责任、集体诉讼与有毒物质侵权诉讼等方面,具备了雄厚的实力、人才济济的奥斯顿更是业界第一把交椅。奥斯顿不仅能提供客户精辟的法律咨询,更能代表客户处理有关于产品的设计、销售、使用与处置等事务之国内外环境议题
藉由与全球各地伙伴的密切合作,本所对于欧洲、亚洲与其他地区的化学品与产品控管相关法规的演变也保持密切注意。奥斯顿的法律顾问具备了专业知识,能协助客户迅速有效的掌握全美各州、联邦与全球变化多端的化学品管理法规。无疑地,加州具备全美最积极的环保化学计划方案,适用于在当地销售的各式各样”消费者商品”。而加州的环保法规,更为未来相关议题发展埋下倡议及立法重大伏笔--包括指出何种产品与化学品组合会首当其冲,受到法规管制。由于奥斯顿与政府单位保持有良好关系,并具备丰富经验,因此能有效为客户强力发声,为环保倡议及立法具体落实。
遵守加州环保化学品全面监管计划
加州《绿色化学行动》介绍
多数观察家认为,加州的环保化学计划,会成为全美各州环保条例的表率;且任何企业,无论其来自何方,只要是消费者商品的制造商并且在加州贩卖其产品,都将受到加州环保化学计划的规范。”环保化学”理念是加州的新兴创意,使加州能将其环保标准推广到全球制造业。同时,加州会持续关注在当地贩卖的消费者商品,并规范产品的设计与制造流程,以全面减少使用在当地被视为潜在的有毒与有害物质。
加州环保化学计划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
历经了四年的发展,”加州毒物管制局”(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DTSC)发表了一系列法规,并预计在2013年春天生效。
针对进入加州的消费者商品,无论其产品制造商、私人卷标制造商、与进口商执行业务地点为何,”加州毒物管制局”(DTSC)都必须审查上述企业是否确实遵守环保法规。此外,在执行法条阶段,由于加州环保法令正从制定监管的发展过程,发展到法规遵守阶段,相关法令也因而给予了”加州毒物管制局”(DTSC)极大的空间,使其可以自行酌情裁定,究竟何种物质会导致可预期的危险。而奥斯顿也全程参与了加州环保监管法规的发展,使本所的专业团队具备了独特优势,纵使环保法规快速发展,都能适时提供客户协助。
奥斯顿所规划的”遵守加州环保化学法规计划”
奥斯顿不仅可以协助客户通盘了解加州环保化学法律与规定,以及上述规定对其公司业务所造成的影响,本所更能在下列领域中确保客户能持续遵守相关法规:
- 管理供应链情报信息
- 确保供应链公开透明
- 制定内部法规遵循机制与通报系统
- 管理化学与毒性数据材料
- 分析测试问题
- 准备报告与替代分析方案(Alternative Analysis, AA)
- 保护商业秘密与企业机密(Confidential Business Information, CBI)
- 提倡立法与制定法规,策略的沟通与诉讼